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工作要点》的通知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工作要点》的通知

威人社发〔2023〕6号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政策法规科)


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3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市工作部署,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围绕“大抓经济”鲜明导向和市委市政府四件大事,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做好稳就业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社保制度改革,加强人事人才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精致城市和共同富裕先行区建设贡献人社力量。

一、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一)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加快稳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方案、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等稳就业政策精准落实,争创就业环境友好城市。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分析,全面稳定扩大就业,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3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稳定重点群体就业。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起航扬帆计划、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力争就业比例达到90%以上。滚动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新创设岗位1.48万个,托底安置城乡低收入群体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组织实施好国家和省“7+6”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做优本地特色活动,确保完成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目标任务。打造省级乡村振兴劳务基地,加强脱贫人口就业帮扶,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启动农村劳动力就业集成改革,推进城乡就业融合发展。(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突出创业带动就业。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组织举办大学生创业大赛,支持海外留学人员来威创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开展“创业精英汇”评选活动,举办创业交流、“创业训练营”活动,落实“马兰花”创业培训计划。优化创业政策落实,推进小微企业“创贷+商贷”服务模式,力争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突破4.5亿元。(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持续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各类群体3万人次以上。抓好特色培训项目,深化“一区市一品牌”建设。充分发挥全国首批重点联系城市前沿梯队引领作用,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为全国工作探索提供威海经验。(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五)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争创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选树市县级就业服务质量标杆机构,争创省级标杆机构。探索智能化、数字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劳动者劳动年龄全周期服务新模式。完善四级就业服务平台,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一刻钟服务圈”,打造“就好办”服务品牌“威海篇”。举办首届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二、服务保障企业用工

(六)健全服务用工机制。健全与招商引资新上项目联动的“1+5”服务企业用工应急保障机制。深化人社服务专员联系企业制度,在全市人社系统构建为重点企业提供“订制化”政策和服务机制,开展“政企人岗互换”服务企业蹲点调研、“政企对话”交流共建活动。建设智慧化人力资源市场,完善推广就业服务平台,打造“职等你来·就选威海”大型现场招聘品牌,全年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300场以上。(政策法规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化跨区域劳务合作。举办首届劳务合作洽谈会,适时组团赴劳动力密集地区开展招工和劳务协作活动,力争新增劳务合作基地5处。(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八)规范建设“零工市场”。推进零工市场周边“5公里服务圈”建设,实现零工市场全域覆盖。加力培育特色劳务品牌,争创省级特色劳务品牌。(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九)赋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出台《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承办第二届中国(山东)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大赛系列活动,加快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评选,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就业、保用工。(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负责)

三、健全多层次社保体系

(十)深化社保制度改革。落实企业养老保险省级和全国统筹制度,完善养老保险评价奖惩机制,理顺规范地方补贴项目,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贯彻落实病残津贴办法,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规范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落实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制度,探索建立企业年金人才专属政策。落实工伤、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加强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逐步调整我市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完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机制。(养老和工伤保险科、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社保扩面提标。持续做好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精准扩面。严格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缓缴社保费等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持续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适时提高社保待遇水平,强化基金筹集,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推进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培训提升工程,启动工伤医疗费门诊联网结算和异地联网结算工作。(养老和工伤保险科、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防范化解基金风险。组织开展社保基金管理监督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发挥基金大数据监管系统作用,强化数据稽核和问题整改。加强基金运行动态监测和精算分析,健全预算管理办法,及时化解运行风险。持续完善社保待遇领取资格大数据“静默认证”体系。(审计监督科、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推进社保经办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打造“ai社保”服务品牌。推动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优化公共服务渠道,推出更多数字化应用场景,提高服务智能化水平。开展社保经办工作合规教育。全面推行“工伤一件事”和“退休一件事”服务机制,健全工伤保险智能一体化服务体系,完善社银合作和工伤联合调查机制。推动社保费“统一征收模式”改革,核实改革前社保费欠费情况,加强行政执法,促进应缴尽缴。(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负责)

四、强化人才引育创新

(十四)强化高端人才引领。实施博士后集聚赋能行动,聚焦重点产业培养布局博士后平台“金种子”20家,年内备案、建设博士后平台8家以上,新招收博士后人员30名以上。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开展“产业博士(后)威海行”活动。开展新一轮泰山学者攀登专家、泰山产业技能领军人才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高层次人才选拔工作,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才开发科负责)

(十五)加强青年人才引育。制定出台青年人才集聚威海行动计划,不断创新完善青年人才引育工作机制。聚焦产业发展,联合驻威高校,创新“英创会”办会模式和内容。举办“选择威海 共赢未来”“威海籍学子家乡名企行”、校企合作对接活动,深化校地校企合作。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开发就业见习岗位3000个以上,开展见习人数不少于1400人。落实落细高校毕业生生活津贴等优惠政策,推进政策“精准直达、应享尽享”。建立海外留学人才创新创业合作云平台,力争年内引进海外留学人才180名以上。(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人才开发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市人才创新发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职称评审工作,深入落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职称评审机制,支持技术技能人才职业贯通发展,持续开展行业基层和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制定我市数字工程师培育方案,积极申报承办省市级高级研修项目,组织各级继续教育基地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人才培训22班次,完成培训4000人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

(十七)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修订《威海市高技能人才奖励实施办法》等人才政策,加大技能人才激励力度。评选市级及以上技能人才50人、平台载体5个,新增技能人才1.2万人、高技能人才0.7万人。强化“金蓝领”等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深入开展企业自主评价工作,全面推进有意愿的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备案工作。出台《威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举办2023年度“技能兴威”职业技能竞赛。推行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技工教育服务重点产业发展能力。(职业能力建设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深入实施乡村振兴首席专家制度,选拔威海市优秀乡村振兴首席专家20名左右,推动全市乡村振兴首席专家队伍累计达到2000人以上。开展“寻找乡村振兴首席专家(合伙人)招募行动”,广泛招募乡村振兴人才。创新深化新一轮乡村振兴首席专家制度,深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省级试点。(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人才开发科、市人才创新发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提升人才服务质效。实施人才服务质效提升行动,优化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功能,建立全域标准化服务工作体系。预发“英才卡”助企引才和招商,建设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盟,进行威海人才协会换届,持续推进高层次人才服务“合伙人”招募工作。(人才开发科、市人才创新发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人事管理工作

(二十)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大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会同组织部门研究适时启动新一轮优秀毕业生引进工作。加强和规范岗位管理,建立健全因事设岗、按岗聘用、按岗管理、按岗考核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生涯“一件事”数字化应用建设。(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

(二十一)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动态调控机制,落实单位分配自主权,积极推行协议制、项目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推进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和创建示范活动规范开展。(工资福利科负责)

(二十二)优化人事考试工作机制。稳慎组织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推进招聘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人事考试全过程监管,强化标准化考点和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提升人事考试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突能力。(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十三)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协调机制,高质量收官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组织评选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金银铜牌劳动关系调解员。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应用,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和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和风险防范化解。(劳动关系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推动违法案件应立尽立,及时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探索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新举措,使用好山东省智慧监察系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联合监管。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全链条监管,开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定活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重塑根治欠薪机制体制。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打造智慧化监管平台,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压紧压实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加大企业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力度,确保欠薪线索动态办结率达到98%以上、按期办结率100%。(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

(二十六)优化企业工资收入宏观调控。督促企业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组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监督国有企业薪酬分配秩序。(劳动关系科负责)

(二十七)提升劳动仲裁效能。持续开展“院企对话”交流共建和“劳动争议预防大讲堂”活动,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工地”活动,探索市区两级合作预防新路径。建立涉企纠纷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机制,选树宣传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协商工作先进典型。开展商圈楼宇、新就业形态等劳动争议解决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培育打造第三批金牌调解组织和标准化调解组织。深化仲裁监察联动、调裁衔接、裁审衔接,扩大要素式办案争议类型和适用范围,继续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工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

七、提升人社服务质效

(二十八)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持续推进“清减压”,实现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深入推进“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和“一件事”集成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工作,做好“智慧人社”一体化平台业务梳理及数据清理工作。持续推进人社领域“无证明”建设和“数字机关”建设,积极推进跨部门业务数据共享应用。推进12333咨询服务热线多渠道、智能化发展,提升群众满意度。持续推进电子社保卡签发和“一卡通”应用,争取年内即时制卡网点达到200个。(政策法规科、信息化管理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二十九)持续加强行风建设。常态化开展“人社干部走流程”活动,推进“无形认证、政策找人”,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拓展延时办、上门办、预约办等服务,定期开展行风建设明察暗访。创新开展岗位练兵比武,提升人社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科室、单位配合)

(三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为抓手,聚焦企业群众关切,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优化人社领域营商环境。(政策法规科、劳动关系科、人才开发科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科室、单位配合)

八、抓好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三十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复工作。强化网站、新媒体常态化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性、规范性。(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牵头负责,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三十二)加强信访维稳工作。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持续抓好治重化积,常态化解决信访复杂疑难问题。加强群众诉求办理和信访维稳工作,做好全国“两会”等重大节点安保维稳工作,确保人社领域形势持续稳定。(办公室牵头负责,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三十三)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合法性审查,依法稳妥处理被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建立与法院、司法部门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及行政诉讼庭审旁听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政策法规科牵头负责,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三十四)加强宣传调研和政务信息工作。统筹开展政策宣传、改革宣传、活动宣传、典型人物宣传,常态化开展“政策畅通行”行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落实新闻发布会制度,定期召开媒体通气会,提升传播能力。加强宣传矩阵建设,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质效。抓好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兜牢舆论底线。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总结改革成功经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政策法规科牵头负责,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三十五)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建设。加强应用系统安全运维管理,提高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防护。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加大网络安全检查和通报力度,提升网络安全工作水平。加强网络安全业务培训,提高网络安全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根据人社系统网络安全应急保障方案,做好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信息化管理科牵头负责,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三十六)做好规划统计财务工作。开展“十四五”人社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编制实施年度事业发展计划。组织落实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战略。深入开展统计调查与分析,加强预决算编报工作。实施预算执行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加强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规划财务科牵头负责,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三十七)兜牢风险防控底线。推行人社基金大数据监管系统多场景应用,开展人社业务全链条风险防控和风险评估,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开展人社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紧盯规模性失业、就业资金、社保基金、根治欠薪、人事考试等重点领域,加强制防、技防、人防、群防,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办公室、审计监督科牵头负责,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九、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三十八)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分层分类开展主题教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汇聚向上向善力量。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探索开展具有鲜明特色的“党建+”活动,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落实模范机关建设“三级联动”,打造叫得响的党建品牌。(政工科牵头负责,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三十九)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激励保护干部担当作为。加强干部系统化教育培训,加强实践锻炼,从严从实抓好监督管理。加强机构职能运行监管。做好绩效考核、公务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等人事管理服务各项工作。组织年轻干部演讲座谈和趣味活动,搭建职工交流展示的平台,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活力。(政工科牵头负责,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四十)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全系统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启动事业单位全流程监督行动,通过制度化、信息化手段,加强窗口经办、资金使用的监督约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政工科牵头负责,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社... 2023-03-31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工作要点》的通知

威人社发〔2023〕6号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政策法规科)


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3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市工作部署,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围绕“大抓经济”鲜明导向和市委市政府四件大事,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做好稳就业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社保制度改革,加强人事人才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精致城市和共同富裕先行区建设贡献人社力量。

一、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一)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加快稳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方案、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等稳就业政策精准落实,争创就业环境友好城市。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分析,全面稳定扩大就业,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3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稳定重点群体就业。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起航扬帆计划、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力争就业比例达到90%以上。滚动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新创设岗位1.48万个,托底安置城乡低收入群体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组织实施好国家和省“7+6”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做优本地特色活动,确保完成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目标任务。打造省级乡村振兴劳务基地,加强脱贫人口就业帮扶,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启动农村劳动力就业集成改革,推进城乡就业融合发展。(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突出创业带动就业。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组织举办大学生创业大赛,支持海外留学人员来威创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开展“创业精英汇”评选活动,举办创业交流、“创业训练营”活动,落实“马兰花”创业培训计划。优化创业政策落实,推进小微企业“创贷+商贷”服务模式,力争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突破4.5亿元。(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持续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各类群体3万人次以上。抓好特色培训项目,深化“一区市一品牌”建设。充分发挥全国首批重点联系城市前沿梯队引领作用,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为全国工作探索提供威海经验。(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五)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争创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选树市县级就业服务质量标杆机构,争创省级标杆机构。探索智能化、数字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劳动者劳动年龄全周期服务新模式。完善四级就业服务平台,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一刻钟服务圈”,打造“就好办”服务品牌“威海篇”。举办首届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二、服务保障企业用工

(六)健全服务用工机制。健全与招商引资新上项目联动的“1+5”服务企业用工应急保障机制。深化人社服务专员联系企业制度,在全市人社系统构建为重点企业提供“订制化”政策和服务机制,开展“政企人岗互换”服务企业蹲点调研、“政企对话”交流共建活动。建设智慧化人力资源市场,完善推广就业服务平台,打造“职等你来·就选威海”大型现场招聘品牌,全年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300场以上。(政策法规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化跨区域劳务合作。举办首届劳务合作洽谈会,适时组团赴劳动力密集地区开展招工和劳务协作活动,力争新增劳务合作基地5处。(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八)规范建设“零工市场”。推进零工市场周边“5公里服务圈”建设,实现零工市场全域覆盖。加力培育特色劳务品牌,争创省级特色劳务品牌。(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九)赋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出台《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承办第二届中国(山东)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大赛系列活动,加快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评选,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就业、保用工。(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负责)

三、健全多层次社保体系

(十)深化社保制度改革。落实企业养老保险省级和全国统筹制度,完善养老保险评价奖惩机制,理顺规范地方补贴项目,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贯彻落实病残津贴办法,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规范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落实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制度,探索建立企业年金人才专属政策。落实工伤、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加强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逐步调整我市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完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机制。(养老和工伤保险科、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社保扩面提标。持续做好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精准扩面。严格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缓缴社保费等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持续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适时提高社保待遇水平,强化基金筹集,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推进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培训提升工程,启动工伤医疗费门诊联网结算和异地联网结算工作。(养老和工伤保险科、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防范化解基金风险。组织开展社保基金管理监督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发挥基金大数据监管系统作用,强化数据稽核和问题整改。加强基金运行动态监测和精算分析,健全预算管理办法,及时化解运行风险。持续完善社保待遇领取资格大数据“静默认证”体系。(审计监督科、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推进社保经办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打造“ai社保”服务品牌。推动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优化公共服务渠道,推出更多数字化应用场景,提高服务智能化水平。开展社保经办工作合规教育。全面推行“工伤一件事”和“退休一件事”服务机制,健全工伤保险智能一体化服务体系,完善社银合作和工伤联合调查机制。推动社保费“统一征收模式”改革,核实改革前社保费欠费情况,加强行政执法,促进应缴尽缴。(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负责)

四、强化人才引育创新

(十四)强化高端人才引领。实施博士后集聚赋能行动,聚焦重点产业培养布局博士后平台“金种子”20家,年内备案、建设博士后平台8家以上,新招收博士后人员30名以上。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开展“产业博士(后)威海行”活动。开展新一轮泰山学者攀登专家、泰山产业技能领军人才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高层次人才选拔工作,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才开发科负责)

(十五)加强青年人才引育。制定出台青年人才集聚威海行动计划,不断创新完善青年人才引育工作机制。聚焦产业发展,联合驻威高校,创新“英创会”办会模式和内容。举办“选择威海 共赢未来”“威海籍学子家乡名企行”、校企合作对接活动,深化校地校企合作。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开发就业见习岗位3000个以上,开展见习人数不少于1400人。落实落细高校毕业生生活津贴等优惠政策,推进政策“精准直达、应享尽享”。建立海外留学人才创新创业合作云平台,力争年内引进海外留学人才180名以上。(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人才开发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市人才创新发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职称评审工作,深入落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职称评审机制,支持技术技能人才职业贯通发展,持续开展行业基层和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制定我市数字工程师培育方案,积极申报承办省市级高级研修项目,组织各级继续教育基地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人才培训22班次,完成培训4000人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

(十七)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修订《威海市高技能人才奖励实施办法》等人才政策,加大技能人才激励力度。评选市级及以上技能人才50人、平台载体5个,新增技能人才1.2万人、高技能人才0.7万人。强化“金蓝领”等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深入开展企业自主评价工作,全面推进有意愿的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备案工作。出台《威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举办2023年度“技能兴威”职业技能竞赛。推行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技工教育服务重点产业发展能力。(职业能力建设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深入实施乡村振兴首席专家制度,选拔威海市优秀乡村振兴首席专家20名左右,推动全市乡村振兴首席专家队伍累计达到2000人以上。开展“寻找乡村振兴首席专家(合伙人)招募行动”,广泛招募乡村振兴人才。创新深化新一轮乡村振兴首席专家制度,深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省级试点。(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人才开发科、市人才创新发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提升人才服务质效。实施人才服务质效提升行动,优化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功能,建立全域标准化服务工作体系。预发“英才卡”助企引才和招商,建设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盟,进行威海人才协会换届,持续推进高层次人才服务“合伙人”招募工作。(人才开发科、市人才创新发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人事管理工作

(二十)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大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会同组织部门研究适时启动新一轮优秀毕业生引进工作。加强和规范岗位管理,建立健全因事设岗、按岗聘用、按岗管理、按岗考核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生涯“一件事”数字化应用建设。(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

(二十一)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动态调控机制,落实单位分配自主权,积极推行协议制、项目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推进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和创建示范活动规范开展。(工资福利科负责)

(二十二)优化人事考试工作机制。稳慎组织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推进招聘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人事考试全过程监管,强化标准化考点和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提升人事考试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突能力。(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十三)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协调机制,高质量收官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组织评选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金银铜牌劳动关系调解员。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应用,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和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和风险防范化解。(劳动关系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推动违法案件应立尽立,及时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探索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新举措,使用好山东省智慧监察系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联合监管。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全链条监管,开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定活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重塑根治欠薪机制体制。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打造智慧化监管平台,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压紧压实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加大企业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力度,确保欠薪线索动态办结率达到98%以上、按期办结率100%。(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

(二十六)优化企业工资收入宏观调控。督促企业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组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监督国有企业薪酬分配秩序。(劳动关系科负责)

(二十七)提升劳动仲裁效能。持续开展“院企对话”交流共建和“劳动争议预防大讲堂”活动,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工地”活动,探索市区两级合作预防新路径。建立涉企纠纷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机制,选树宣传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协商工作先进典型。开展商圈楼宇、新就业形态等劳动争议解决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培育打造第三批金牌调解组织和标准化调解组织。深化仲裁监察联动、调裁衔接、裁审衔接,扩大要素式办案争议类型和适用范围,继续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工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

七、提升人社服务质效

(二十八)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持续推进“清减压”,实现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深入推进“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和“一件事”集成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工作,做好“智慧人社”一体化平台业务梳理及数据清理工作。持续推进人社领域“无证明”建设和“数字机关”建设,积极推进跨部门业务数据共享应用。推进12333咨询服务热线多渠道、智能化发展,提升群众满意度。持续推进电子社保卡签发和“一卡通”应用,争取年内即时制卡网点达到200个。(政策法规科、信息化管理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二十九)持续加强行风建设。常态化开展“人社干部走流程”活动,推进“无形认证、政策找人”,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拓展延时办、上门办、预约办等服务,定期开展行风建设明察暗访。创新开展岗位练兵比武,提升人社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科室、单位配合)

(三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为抓手,聚焦企业群众关切,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优化人社领域营商环境。(政策法规科、劳动关系科、人才开发科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科室、单位配合)

八、抓好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三十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复工作。强化网站、新媒体常态化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性、规范性。(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牵头负责,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三十二)加强信访维稳工作。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持续抓好治重化积,常态化解决信访复杂疑难问题。加强群众诉求办理和信访维稳工作,做好全国“两会”等重大节点安保维稳工作,确保人社领域形势持续稳定。(办公室牵头负责,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三十三)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合法性审查,依法稳妥处理被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建立与法院、司法部门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及行政诉讼庭审旁听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政策法规科牵头负责,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三十四)加强宣传调研和政务信息工作。统筹开展政策宣传、改革宣传、活动宣传、典型人物宣传,常态化开展“政策畅通行”行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落实新闻发布会制度,定期召开媒体通气会,提升传播能力。加强宣传矩阵建设,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质效。抓好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兜牢舆论底线。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总结改革成功经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政策法规科牵头负责,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三十五)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建设。加强应用系统安全运维管理,提高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防护。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加大网络安全检查和通报力度,提升网络安全工作水平。加强网络安全业务培训,提高网络安全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根据人社系统网络安全应急保障方案,做好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信息化管理科牵头负责,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三十六)做好规划统计财务工作。开展“十四五”人社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编制实施年度事业发展计划。组织落实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战略。深入开展统计调查与分析,加强预决算编报工作。实施预算执行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加强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规划财务科牵头负责,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三十七)兜牢风险防控底线。推行人社基金大数据监管系统多场景应用,开展人社业务全链条风险防控和风险评估,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开展人社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紧盯规模性失业、就业资金、社保基金、根治欠薪、人事考试等重点领域,加强制防、技防、人防、群防,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办公室、审计监督科牵头负责,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九、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三十八)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分层分类开展主题教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汇聚向上向善力量。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探索开展具有鲜明特色的“党建+”活动,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落实模范机关建设“三级联动”,打造叫得响的党建品牌。(政工科牵头负责,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三十九)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激励保护干部担当作为。加强干部系统化教育培训,加强实践锻炼,从严从实抓好监督管理。加强机构职能运行监管。做好绩效考核、公务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等人事管理服务各项工作。组织年轻干部演讲座谈和趣味活动,搭建职工交流展示的平台,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活力。(政工科牵头负责,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四十)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全系统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启动事业单位全流程监督行动,通过制度化、信息化手段,加强窗口经办、资金使用的监督约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政工科牵头负责,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